乌鲁木齐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
栏目展示更新:2026-11-06(非新闻发布日期)
乌鲁木齐六部门发布参保通知,9月起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安排,明确缴费与津贴领取条件。
乌鲁木齐六部门发布通知,自9月1日起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相关安排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,按月申报缴纳。连续缴纳基本医保满6个月可享生育医疗费用待遇;生育津贴另设连续缴费满10个月等条件,待遇等待期不计入,并按规定按月发至本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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